近日,高阳县检察院对一起盗窃仓库货物案依法提起公诉。
案情简介:
犯罪嫌疑人朱某某系高阳县某纺织品制造有限公司员工,在该公司仓库库房内负责快递订单、打包送货工作。2022年5月以来,迫于偿还网贷压力,朱某某便对库房的货物动起了歪心思。朱某某工作的仓库是由几个库房相互贯通而成,其先后多次将不同库房内存放的纱布毛巾搬到自己所在库房,待仓库其他工人下班后,将搬来的货物装运回家,几天过后,没有被人发现,再将盗窃来的纺织品以低价出售给收尾货的商户。2022年9月份,该公司负责人李某某在查看监控时意外发现朱某某晚上开车去库房门口把仓库里的货搬到车上偷走,朱某某盗窃一案才东窗事发。此时,朱某某已非法获利八万余元,经价格认证中心认定,朱某某所盗窃货物价值13万余元。
办案过程中,检察官到该企业走访,向公司负责人详细讲解朱某某作案手段,同时,提醒完善公司库房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监管和员工法治教育,避免类似案件再次发生。
经高阳县检察院依法审查认定,犯罪嫌疑人朱某某盗窃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构成盗窃罪。近日,高阳县检察院已对该案依法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醒:
要树立正确的消费观,量入为出,适度消费,避免因过度消费,透支未来资金,无力偿还而被迫走上犯罪道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不义之财切不可取,否则终将落入法网,给他人、自己和家庭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同时,也提醒各位经营者要完善公司经营管理制度,对公司货物定期盘点,安装监控设备,专人值班值守,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