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以案说法
高阳县检察院对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提起公诉
时间:2019-07-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图片来源于网络

一男子在未取得相关金融资质的情况下,编造虚假理财项目,非法吸收公众存款700余万,近日,高阳县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依法将其提起公诉。

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在高阳县某市场经营门市,在当地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口碑,2016年杨某某注册了一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未取得相关金融许可证,也没有任何投资项目的情况下,编造虚假的理财项目,2016年6月至2018年7月期间以该公司的名义,通过口头介绍、散发传单等方式向同行、朋友等推广投资理财产品。在高利息的诱惑下,人们纷纷在杨某某处投资,少则十几万,多则上百万。截至案发,杨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达700余万元且无力偿还。2018年11月22日,杨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高阳县检察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杨某某批准逮捕并于近日依法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醒: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段包括承诺高额回报、编造虚假项目、以虚假宣传造势、利用亲情诱骗等,广大人民群众要擦亮眼睛,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切不可贪图高息诱惑,盲目投资掉进圈套。一旦发现涉嫌非法集资行为,要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

专题一-检察长信箱
专题二-12309
专题三-检务督察
新浪微博
今日头条
新浪二维码 今日头条
【五四特辑】高阳县检察院:燃烧青春 放飞梦想
【五四特辑】高阳县检...

河北省高阳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河北省高阳县正阳路108号 举报电话:0312-6602000 邮编:071500

技术支持:正义网

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