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宵节,中国的传统节日之一,又称“上元节”、小正月、元夕、灯节。有赏花灯、吃元宵、猜灯谜等活动。
元宵佳节来临之际,为确保群众吃到放心元宵,2月22日,高阳县检察院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走上街头开展食品安全保障专项活动。
本次专项活动重点针对经营者资质是否齐全,食品及原料贮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索证索票制度是否落实,冷链食品防疫检测及产品检测是否合格,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等重要信息是否齐全,散装元宵防尘措施是否到位,有无销售过期食品或“三无”食品等进行把关。对发现的环境卫生等问题,高阳县检察院及时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沟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商家进行整改,要求商家高度重视元宵节食品安全问题,务必保证群众吃得安心。
习近平总书记对食品安全工作提出了“四个最严”要求,维护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高阳县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通过依法监督行政机关行政执法,进一步规范相关商家经营活动,筑牢食品安全每一道防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